问题状态:已解决
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(八十条)一款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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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问者:游客7941 - 平民百姓 - 16-08-05 21:30
 

称呼:周鑫隆
职务:律师
回复日期:2016-08-08 09:39:11
1、《刑事诉讼法》第八十条规定如下: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,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先行拘留:

  (一)正在预备犯罪、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;

  (二)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;

  (三)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;

  (四)犯罪后企图自杀、逃跑或者在逃的;

  (五)有毁灭、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;

  (六)不讲真实姓名、住址,身份不明的;

  (七)有流窜作案、多次作案、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。
2、如有需要请联系本律师办理
网友答案

游客536h
级别:
回复日期:2016-08-10 20:58:56
刑事诉讼法(第八十条)一款的规定,寻衅滋事案,被拘留到看守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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